“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是广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前沿分队’。”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说:“近年来,我们除了通过惩治经济犯罪营造优质的营商法治环境之外,也在积极探索涉自贸区适格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制度、自贸区重大改革措施风险研判和分析小组等创新机制,在广州形成与自贸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适应的检察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具有广州特色的自贸区检察工作品牌。”
精准惩防涉自贸区犯罪,全力营造优质的营商法治环境
据南沙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犯罪嫌疑人林某杰等人于2015年注册成立广州放飞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权众筹”为名,在网上设立“放飞旅游公司股权众筹平台”销售股权,以投入资金每天可获得2%的利息、介绍会员可以层层收取利息返点的方式,吸引网民投入资金,并介绍亲戚朋友参与其中,不断用新加入成员的资金维持这一模式运转。直到资金链断裂,来自全国各地的会员人数高达170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7亿多元。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相关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这是利用广东自贸区金融创新背景实施的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破坏营商法治环境的典型案件”,办案检察官说,“涉案单位歪曲南沙金融创新政策,闭口不谈金融创新工具的风险控制,以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投资为欺骗手段,通过虚构金融投资项目,实施互联网金融传销犯罪,危害自贸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而且被害人数量呈裂变式增长,遍布全国各地,极易影响社会稳定。”
“自贸区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创新,”欧名宇说:“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既要努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氛围,还要把防控风险作为重要底线,为自贸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统计,2017年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等发生在自贸区内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0件40人,起诉22件26人;起诉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件10人。除前述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外,还有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的王萌“走单不走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刘晏臣等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的非法经营进口雪茄烟案件等。
牢固树立宽容谦抑理念,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广州检察机关从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出发,积极研究和探索创新处理司法实践中具体问题。为此,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中国(广东)365-体育在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秉持平等保护、宽容谦抑、司法衡平等司法理念,防止因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借鉴香港地区社会服务令制度,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探索试行涉自贸区适格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制度。该院利用取保候审和退回补充侦查产生的诉讼期限,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确有悔改表现,且对企业发展具有一定贡献的7名企业技术骨干、高级管理人员暂缓起诉,并要求其从事3个月至6个月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同时建立犯罪嫌疑人社会贡献度量化评估标准、暂缓起诉听证会等配套制度,促进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暂缓起诉制度的实施,有效促进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帮教,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了自贸区重大改革措施风险研判评估机制。组织专门研究小组定期分析自贸区重大改革措施,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及时提出防控建议。如按照国际商事登记通行规则,商事登记机关仅对商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这就给使用复印件伪造国家公文、证件、身份证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可乘之机。为此,该院及时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商事登记部门与公安、住房部门进行信息共享,防控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的发生。
与政府企业互动协作,努力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自贸区自身定位和特色,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与政府部门和企业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打造法治服务保障工作平台。
为监督纠正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选择性执法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检察机关在南沙区推动建立了覆盖全区30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系统。2017年以来,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3件16人,督促侦查机关衔接立案12件15人。
结合政府加社会资本投资的自贸区块PPP投融资开发建设模式,广州检察机关在南沙区率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3+4综合预防体系,联合区建设和交通局等6个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的意见》,协同开展廉政风险调查和防控。并建立总部型企业菜单式预防机制,建立派驻广船国际法律服务工作室、与王老吉公司联合开展 “吉叔专场”微预防活动、与东方重机召开法律服务联席会议。
为有效解决检察专门人才资源不足问题,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培养和引进熟悉投资贸易、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和法律英语的高层次人才,并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航运机构的联系,通过短期实习、业务研讨、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检察业务与自贸区改革创新政策的融合、衔接。同时探索聘请港澳籍特约检察员、港澳籍专家咨询委员各2名,为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促进内地司法与港澳司法的交流合作。(记者/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