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规委下放权限最多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扩展各区经济社会管理事权,充分调动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区域发展能力,市政府研究决定将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包括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备案11项、行政处罚5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职权36项,调整由区实施。其中,107项采取依法下放实施,36项采取委托实施。委托事项实施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市政府将根据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决定》要求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放权强区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调整行政职权的实施工作,切实做好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防控,确保相关市级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记者发现,在下放的事项中,市国土规划委下放的事项最多,有79项,超过全市下放总数的一半。市国规委下放的权限中不少涉及关键的行政许可,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农村经济发展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用地审核都将下放各行政区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也将委托黄埔区(除广州开发区以外区域)和增城区实施,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和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行使。此外,众多涉及违法用地的行政处罚权也下放到各区实施。(记者/杜娟)
政策链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